按照之前金山议事时的规划, 哥舒部是第一个转场到碎叶城附近的部族。五月未完,哥舒亶就兴致勃勃地率着族中的十来个年轻子弟组成前队,一路跑马打猎, 到了碎叶城郊。
“堂兄!”哥舒翰今年已满了十七岁, 哥舒道元担心他在长安久居染了纨绔习气,就把他塞到了哥舒亶身边。
这一年草原上的牧民生活,已把他的面庞染得和大部分人一样黝黑,身形却像抽了条的树枝那样日渐高大起来。
此刻,他正骑在马上, 手持硬弓,弯弓搭箭,正要射一只奔跑的野兔:“堂兄你看!着——”
“嗖”地一声, 那只羽箭正中野兔后腿,那兔子倒也顽强,拖着羽箭又跑出好远。
哥舒翰纵马要追, 却看到一只巨大的金雕从半空中俯冲而下, 一口叼走兔子,又飞到云层中看不见了。
他举着弓箭瞄了半晌,也没能瞄准金雕,气恼地把弓箭丢在地上:“哪里来的鬼东西!”
哥舒亶本在他身后十步, 慢悠悠地跑着马,见他任性, 便快跑几步,到了他身边。
哥舒亶滚身下马,把那把长弓重捡在手中:“又在胡闹了?弓箭不想要就给我。”
“啊, 堂兄~”哥舒翰跳下马来,哭丧着一张脸:“我错了, 我错了,你别罚我不许打猎行不行?咱们在荒野上,就这些事情可做,要是不许我打猎,这几天都要闷死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