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时梦魇里的种种冲上脑海,激得祝煜后颈冷汗直流,他揉了揉额头,起身推开窗。

阳光从未有过的美好,像是丝滑的流水,顺着屋檐和树影流泄而下,洒在女人的纤纤细手上。

那只手一看便是提笔写字的手,即便受过许多的伤,变得有些粗糙,甚至旧疤纵横,尽管如此那只是仍是文质彬彬,修长好看。两指捻着一一根绿油油的树枝,顺着手指往上看,手的主人眉眼不再那么倔强,温柔得接近慈悲,十分耐心地将叶子喂到眼前的动物嘴里。

祝煜忽然萌生了大不敬的想法。

所谓万物崇敬太阳,万物因太阳而存在。

而此时此刻,恰到好处的阳光,手里浓绿的叶子,还是微微掀起的风,都为闻霄而存在。

闻霄在喂鹿,喂那只寒天枯接她回来的白鹿。她一边喂,手一边抚过鹿首,鹿也会微微抬首回应她。

听到动静,闻霄朝祝煜望去,“祝大人醒啦。今日晚些时候君侯传我议事,便不去祭场巡视了,祝大人若是想去,我可以唤几个祈华堂的人带你去。”

祝煜没应她,闻霄便自顾自开始想如何安置这尊大神。

无论是去祈华堂,还是在大风宫找几个人陪他玩,送他去吃酒也好,总归不能放他出去乱跑。

闻霄放下树枝,手指点了点下巴,“嗯……要不找那位王小卜?我看他与你挺熟的。”

祝煜仍是没应她。

闻霄恼火地望过去,才发现他嘴唇微微泛白,只盯着自己看个没完。

闻霄先检查了一下,自己只是穿了身寻常的衣衫,并非什么奇装异服,头发虽是没仔细束起来,也不至于夺人眼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