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煜抓起闻霄的手,“我记得你有个栾花手钏,铜丝做的,漂亮的很。”

撸开袖子,那手串就躺在闻霄的手腕上,铜丝散发着淡黄色的光泽,有一种严谨的华丽感。

祝煜搭了个响指,那枚小颗粒就自己嵌在了栾花蕊的中央。

本就是古朴的手钏,用纤细铜丝编成的栾花,镂空的花瓣层层叠叠,嵌在中间的石子简洁精致,看起来价位都上了许多档次。

闻霄好奇地打量着手钏,手腕转来转去,不仅瞪大了眼,越看越喜欢,“怎么变成块石头了?”

“这可不是石头。”祝煜轻咳两声,“这是世间的尘缘。”

“尘缘?”

“嗯。算是世间万千缘分中最不起眼的一抹,缘中仙人的一块边角料。”

闻霄越听越觉得耳熟,好像这番说辞在哪听到过。

这不是祝煜说自己的时候吗?

难道这块石头是祝煜的本体?

闻霄看看五官端正的祝煜,人高马大,比自己要高出一个多头,再看手里还没指甲盖大的石子,实在没办法联想到一起。

把自己的本体送到姑娘手里是几个意思?

以身相许?

闻霄越想越紧张,紧张中心脏兴奋地疯狂加速,兴奋中又多了些青涩。

“之前不是说你才是缘中仙人的边角料吗?”

祝煜一副花招被识破的样子,仰天尬笑两声,“哈哈哈哈,我乃世间最不起眼的尘埃,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,你收下就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