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煜一边往她伤口处撒药,一般说:“我早就发现,你比一般姑娘能忍痛。”

“你才发现呀。”

“早就发现了,只是……”祝煜突然觉得后面的话有些残忍,说不出口。

闻霄笑盈盈道:“只是觉得是我皮实?”

祝煜忽地抬手,轻轻扇了闻霄脑瓜一巴掌。

闻霄立即抗议,“你做什么!”

“都是娘生爹养,哪有什么皮不皮实?”

“那你说这个干嘛?”

祝煜说:“我只是想问,明明读书写字的人,到底受了多少苦,才这么能忍?”

“还……还好吧。”

闻霄是这样的人,突然被关心起来,她自己会反驳,把自己的苦难化作轻描淡写一句还好。

她是很要强的人,经历再多,也不愿意说出口,总希望自己是干净体面、光鲜亮丽的。

只是这次,她的心开始倾斜,忽然愿意对祝煜说实话了。

“没有还好,之前在圜狱,我以为我已经是个必死的人了。我兄长的腿是被活生生打得筋骨全断的。我当时……也经常被打。圜狱刑具不多,就只有最简单的棍棒,他们怕把人真的打死,每次都适可而止。其实我也知道,在圜狱这样的地方谋生,人是有戾气的,难免会拿我发泄,只要我挺过去,我一定能活下去。”

祝煜心里一阵酸涩,责怪道:“你的通透不是用在这上面的。”

闻霄笑着,仿佛已经摆脱了这段可怕的记忆,“都一样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