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时失神,便被燎伤了手心。

祝煜倒吸一口凉气,望着手心微微的泛红,只觉得无趣。

就是无趣,了无生趣,没有任何事能让他开怀,更没有事情能让他感到自己在活着。他像个行尸走肉,敏锐的捕捉到身上的痛,却依旧无动于衷。

“他娘的,怎么就过成这样了。”

往炕边走的时候,他是带着几分小心的。

炕上是几床后背褥子,病人素白若纸,一只胳膊垂了出来,只有关节处的泛红能看出这还是个活人,像是个残破的瓷器,十分易碎。

闻霄勉强睁了睁眼,目光斜望着窗户,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,有些呆滞。

祝煜道:“出去转转吧。”

“我这样子,浑身没力气,下床怕是很困难了。”

“去去去,什么样子?乌润当年老成那个样子,依旧能批文书呢,你这算什么?我看你是几日不批文书,浑身难受了,我让兰和豫送些过来,包你龙马精神。”

闻霄勾了勾唇,想笑也笑不出,“我现在难看吗?”

“头发白了些,但是人没变,美得心碎。七七四十九天,日子在后头呢。”

祝煜一把拖着她的腰,把她扶了起来,抓起衣裳开始往她身上穿,“你呀,在屋子里闷久了。其实人的心情和环境关系很大,你看你闷在这,心事也跟着闷住了,不可能开解的。”

“出去能有什么?”

“洗雪大典呀。去看看你乌兄,不好吗?”

闻霄登时眼睛亮了,“这么快?”

祝煜抿了抿唇,“其实采蓝后一切都快了,谷宥他们自家的祭祀,肯定要比我们上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