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前这片荒原曾经不是荒原,有良田千顷,绿树成荫,小溪汩汩,细水长流。

自从闻霄醒来后,世上多了数不清的荒原,少了数不清的人家,以前闻霄总会抱怨人太多了,走到哪里都是人挤人。可当人真的少下来,她又觉得恐慌。

祝煜坐在她对面闭目小憩,怀里紧紧抱着他的长刀。阳光照得祝煜的眉毛晶晶发亮,让他有了些仙人的味道。可他睡觉总是睡得极为痛苦,双眉紧蹙,把那刀鞘当做救命稻草。

仙人是不会如此紧绷的。

闻霄突然找回了些死前的记忆,想起来祝煜的日子从来不好过。

他是权臣膝下的幼子,在大王的爱护下长大,惯出个嚣张跋扈的脾性,即便如此,他出奇的没长歪,只是性子暴躁,却从不害人。

人们都道祝煜是大王的鹰犬,大王指哪他打哪,也因此失去了藏锋守拙、韬光养晦的机会。

一朝家门不幸,大王撕破了伪善的皮囊,他颠沛流离,无父无母,一路摸爬滚打到现在。

闻霄突然想问问祝棠和糜晚过得怎么样了,有没有免受牢狱之灾。

她刚想开口,就听祝煜冷冷地说了句,“我父母在大王手里,一时半会救不出来。大王拿他们当我的软肋了。”

闻霄被这陌生的语调吓到,“你怎么知道我要问什么?”

祝煜不自在地清了清嗓,语气才缓下来,“我能猜到你想做的每一件事,想说的每一句话。”

“你学会读心了?”

“只能猜到你。”祝煜故作轻快道:“三年,我每天回想你是如何同我讲话的,回忆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。渐渐的,我觉得我比你自己更熟悉你,你的一举一动,都和我幻想的如出一辙。”